0-16岁肢体残疾儿童,包括:马蹄内翻足、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病种的儿童。
救助条件1、具有石家庄市户籍(居住证)。
2、诊断明确且有手术矫治或康复训练需求,经定点机构评估,具有手术或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残疾儿童监护人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救助工作。
3、在所申请的康复救助年度1月1日,符合各类救助项目的年龄要求。
救助内容及标准根据残疾儿童康复需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的康复服务。
肢体残疾儿童。为0-16岁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元,其中手术费用补助元,术后康复训练费补助元,矫形器装配补助元。
申请资料1.诊断证明或评估证明
2.救助儿童电子照片
3.户籍或居住地证明照片(监护人及儿童)
4.监护人身份证照片
5.机构选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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