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央视报道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1月6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新版诊疗方案将疾病名称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完善治疗方法并调整了出院标准。
新冠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冠病毒感染
因为疫情早期新冠病毒致病力较强,临床上大部分有肺炎表现。随着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奥密克戎成为主要流行株后,病毒致病力减弱,感染人体主要表现为咳嗽、发热、咽痛等,仅有少部分感染者会进展为肺炎。因此,新冠病毒感染能更准确反映疾病特征。
十版方案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可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等实现及时、快速、准确诊断。为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效率,更好实现快速收治,十版方案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增加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
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检测准确性的不断提高,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且考虑到多数感染者居家治疗,抗原检测操作简便,方便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因此,十版诊疗方案在诊断标准中增加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
根据病情分为轻、中、重、危重四类
从疾病临床表现来看,普通型一般代表了疾病最常见的典型表现。新冠病毒早期致病力较强,相当数量感染者出现典型的肺炎表现,因此,在临床分型上采用了“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的分类方式。随着病毒不断变异,特别是奥密克戎毒株流行以来,病毒致病力逐渐减弱,疾病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大多数感染者症状较轻,发生肺炎的比例大幅降低。为更好体现疾病特点,十版方案对临床分型进行了调整,主要根据感染者病情严重程度,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
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
随着乙类乙管措施的实施,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为此,十版方案因时因势调整收治策略,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
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法
针对当前流行的病毒毒株特性,十版方案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法:包括将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将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对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的急性喉炎、神经系统并发症等特殊情况提供了治疗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医治疗相关内容,加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医药救治指导等。
调整出院标准不再要求核酸结果
十版方案明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实行后,不再强化对感染者的隔离管理,而是可按乙类传染病予以诊断治疗。为此,十版方案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诊疗及健康恢复状况等进行综合研判。
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可考虑出院。
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所有医疗机构都可能接诊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所以十版诊疗方案对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患者分流。同时,指导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提供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指导;二是加强诊室、病房、办公室和值班室等区域清洁消毒和通风;三是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四是规范处理医疗废物,落实患者转出或离院后的终末消毒。